A* | A | B | C | D | E | F |
90-100 | 75-89 | 65-74 | 55-64 | 50-54 | 45-49 | 0-44 |
考生考試指引:
1. 請各位考生提前30 分鐘到達考場。
2. 請各位考生統一用黑色中性筆答題,筆上不得有任何標簽或貼紙。
3. 考生需出示準考證與有效證件進入教室,并接受金屬探測儀檢查。
4. 考生不準攜帶書包、文具盒、各種自備“墊板”及任何書籍、報紙。計算器、手表、紙張和移動電話、尋呼機等無線通訊器材進入考場。
個人物品應按監考老師指定位置擺放,個人物品不提供保管。
5. 考生進入教室后,應保持安靜,并將準考證與有效證件放在考桌左上方,以便監考老師核對。
考試規范:
1. 考生憑準考證與有效證件進入教室,按準考證對號入座,將將準考證與有效證件放在考桌左上方。
2. 開考30 分鐘后,考生不得進入考場、考生不得提前交卷;若考生遲到,耽誤的時間無法延長。
3. 考生拿到試題后,首先清點試題張數、檢查試卷是否有漏印、字跡不清或破損的情況,如有,請考生第一時間聯系監考老師。
4. 不準在試卷規定的答題范圍以外寫自己的名字、考號或做記號,答案必須寫在對應的答題框內。監考老師發出信號后,考生方可答題。
5. 若考生對試題有疑問,請舉手示意,待監考老師走進后詢問;若考生因特殊情況不能堅持考試,可舉手示意,經監考老師同意后方可離位。
6. 考試期間保持肅靜,不準交頭接耳、左顧右盼??忌鷳毩⑺伎?、獨立完成答卷,不準向其他考生做暗示、偷看、夾帶相關考試資料。
7. 考試結束信號一響,學生應立即停筆,按試卷和草稿紙前后順序整理好,放在桌上,經監考老師檢查同意后,方可退出考場,退場后不準再返回考場,不得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,不得在考場周圍逗留或喧嘩。
8. 一經發現有代考或作弊者,當場取消考試資格。